內容提要:戀愛受挫,女友要跟自己感情復合分手,丹陽一男子竟持槍在鬧市朝女友射擊。

 

  戀愛受挫,女友要跟自己分手,丹陽一男子竟持槍在鬧市朝女友射擊。近日,因非法攜帶槍支危及公共安全,36歲的楊某被丹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。

 

  楊某和小魏談戀愛六七年了,楊某是丹陽本地人,曾多次吸毒被行政拘留過,小魏因此提出分手,但是楊某不願意,經常跟蹤小魏糾纏她。

 

   今年6月2日晚,楊某帶著一把從路邊買來的非制式槍支,開車跟蹤小魏來到丹陽某學校門口,看到小魏停車准備接兒子,楊某趕緊上前敲了敲車窗想與其交談, 小魏嚇了一跳,准備駕車離開。楊某便在後面駕車追逐,逼其停車,並持槍朝小魏的車開了四五槍,致其車駕駛室左側車窗玻璃受損,後因看到小魏拿起電話報警而 趕緊離開。

 

  這次的見面不順利,分手復合事 隔兩天,楊某再次帶槍來到小魏經營的美甲店,將包裏的槍支露出一半想嚇唬小魏與其複合,孰料引起店內一片驚慌,小魏趕緊打電話報警,楊某被辦案民警抓獲 時,民警從其隨身攜帶的包內搜出疑似槍支一把及301顆鋼珠子彈。後經鎮江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,該疑似槍支以壓縮氣體爲動力,槍口比動能大于《槍支致 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》規定的1。8焦耳/平方厘米,對人體具有致傷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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